郑勇民获评“全县十佳政法干警”。

郑勇民(右)出庭公诉。
他2006年6月大学毕业,在当年的“两院”招考中以优异成绩考入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从检12年来,他一直坚守在公诉岗位。他视责任为生命,刚正不阿,业务精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荣获“怀化市十佳公诉人”“怀化市司法公正十佳提名干警”“麻阳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被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
他就是郑勇民,麻阳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股股长,员额检察官。
坚守维护公正的司法底线
在郑勇民面前,案件当事人没有贵贱、贫富之分,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地予以对待。他经手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达800余件,涉案千余人,无一错案,办案准确率达到100%。
“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郑勇民严格司法,不枉不纵,以奉法为魂、以担当为荣、以守正为本,将司法公正作为信仰来追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近年来,他共依法办理抗诉案件4 件,经法院审理全部改判;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20余件,有效预防了冤假错案发生;追捕追诉嫌疑人40余人,特别是在办理蒋某等人涉嫌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时,成功将11 名漏诉嫌疑人追诉到案。
2016年12月,麻阳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蒋某涉嫌敲诈勒索、故意伤害一案移送该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为了全面掌握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郑勇民仔细审查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复核相关被害人。在掌握确凿证据后,结合多年办案经验,他准确判断该案很可能是一个犯罪团伙,背后还有一些隐藏的犯罪分子没有深挖出来。于是,他果断介入案件侦查,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要求追捕追诉该犯罪团伙“漏网之鱼”。2017年4—7月,该犯罪团伙首要分子高某湘及成员蒋某、裴某群等11人悉数落网。在他的强力监督下,一个长期为非作歹、伤害无辜的特大犯罪团伙被成功打掉。
坚守严惩罪恶的责任担当
公诉部门是检察院最忙的业务部门,案多人少的矛盾一直存在,加班加点成为家常便饭。在任公诉部门负责人期间,郑勇民坚持带头承办疑难复杂案件,走在前、干在前,啃“硬骨头”、打“攻坚战”,业绩卓尔不凡。
2014年8月,郑勇民承办舒某锋、刘某华等11人涉嫌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奸、抢劫、强制猥亵妇女、组织卖淫罪恶势力团伙犯罪案。该案涉及罪名之多、涉案人员之广、证据之复杂前所未有,案件的侦破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
同年9月,该案正式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于庭前准备充分,事前对被告人可能聘请强大律师团有充分预计,针对多名辩护人的辩解,郑勇民通过翔实的证据展示和严谨的说理,一一驳斥,证实了舒某锋等人的犯罪行为以及严重的危害后果。经过法庭审理,主犯舒某锋数罪并罚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此案的成功起诉,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在社会上进一步树立了检察官的良好形象,为检察机关赢得了较高声誉。
2017年1月,麻阳检察院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全面启动了新的司法办案机制。作为入额的员额检察官,郑勇民比以前更忙了、责任更大了。但变的是办案模式,不变的是执法为民的初心。郑勇民带领他的办案小组,重新制定“权力清单”和公诉工作操作流程图,日复一日地阅卷、提审、写文书、出庭,埋头钻研和认真办理每一个司法案件。
为让全股干警适应司法改革新要求,郑勇民坚持带头学习,勇于创新。在工作中,他充分运用绩效考核制度,每月对全股干警工作业绩进行量化考核,不断强化部门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调动了各类检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他大胆探索和尝试“捕诉合一”和“轻案快办”的工作机制,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司法办案效率大幅提高。
坚守化解矛盾的司法情怀
作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郑勇民在铁面执法的背后,也有人性化的柔情。他始终把老百姓的冷暖放在心中,将社会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全过程。2017年来,共对5名未成年人(其中3名属在校学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辖区4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实施了重点帮教和管理。他还积极关注家庭困难的涉案人员,争取社会救助,努力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
郑勇民曾办理过一起盗窃案,在提讯嫌疑人时了解到,其还有一侄女滕某某正在麻阳一中就读。滕某某命运多舛,幼时父亲就去世,母亲在其父亲去世不久便离家出走,至今未归,滕某某一直由该嫌疑人抚养,现其因盗窃入狱,滕某某的生活一时陷入困境。对此,郑勇民一方面从“为人父”的视角出发,到麻阳一中看望滕某某,向其了解学习、生活中的困难,释法说理,安抚情绪,临走时还自掏腰包拿出200元资助滕某某,并嘱咐其一定要认真学习;另一方面他积极向学校、县民政局申请和争取社会救助。此后一段时间,他始终牵挂滕某某的学习和生活,时常去学校看望,帮助滕某某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走出生活的阴霾。
坚守清正廉洁的检察本色
郑勇民是一个心中有戒,始终保持公平正义职业操守的检察官。“拿人手短,吃人嘴软”,他一直把这句话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工作中,他做到了“三不做”:有悖良心的事不做、违反法律的事不做、有损检察形象的事不做,始终保持检察官的浩然正气。
2016年10月,犯罪嫌疑人段某因在高速公路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麻阳公安局以危险驾驶罪移送审查起诉。嫌疑人段某的父亲找到郑勇民,表示段某系辰溪县某单位在职职工,希望对段某作不起诉处理,能够保留其工作机会。临走时,他将郑勇民的办公桌抽屉拉开,并往里面塞了一个信封袋。面对诱惑,郑勇民断然拒绝并释法说理,将信封袋退还给段某的父亲,让当事人明白了检察官的“铁面无私”。
“在工作上,郑勇民是‘拼命三郎’,在生活上,他是一个阳光、帅气、热情的大男孩。”这是同事们对他的评价。2012年9月,麻阳检察院组建篮球队,郑勇民担任篮球队队长。在当年全市检察系统首届男子篮球比赛中,该院篮球队荣获第1名的好成绩,郑勇民也获得了“优秀运动员”的称号。2016年4月,该院组建气排球队,他与同事们参加了当年举办的全市检察机关气排球比赛,并斩获第3名。2017年6月,麻阳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单位和他居住的小区均进水受淹,自己新买的小车也进水受损。面对两难,他舍小家,为大家,义无反顾地参加单位抗洪抢险应急小组,积极抢救单位财物……
经历风雨,更加执着。年复一年,郑勇民像所有坚守岗位、无私奉献的检察人一样,书写着平凡的人生,交出了满意的青春答卷。
来源:红网怀化站
编辑:杨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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