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怀化4月17日讯(记者 王石磊 通讯员 禹超群)黑恶势力扰乱社会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必须受到法律严惩,怀化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早谋划、早部署,多措并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截止今年3月25日,怀化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277人,提起公诉273人,提前介入侦查39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6件,追捕37人,纠正漏罪7项,追诉漏犯39人,提起抗诉3件,向公安机关、扫黑办移送涉黑涉恶犯罪线索8件,向纪委监察委、扫黑办移送“保护伞”“关系网”线索18件。
据悉,全市两级检察院层层召开干警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 加强组织领导,各院均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检察长担任组长,坚持把第一责任人扛在肩上,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协调、亲自督查检查,及时解决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市检察机关始终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严厉打击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铲除威胁基层政权安全的黑恶势力。批捕煽动群众闹事6件27人,起诉2件8人;批捕利用家族势力横行乡里案件2件7人、起诉1件5人。深挖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对涉黑涉恶案件没有发现“保护伞”线索的实行承办人“签字背书”制度,向纪检监察机关、扫黑办移送涉嫌“保护伞”的线索要求层报审批,全市检察机关共向纪委监督委、扫黑办移送“保护伞”线索18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等部门的紧密配合,织密法网,握紧拳头,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形成了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合力。把握工作底线,在案件定性和处理上,坚持实事求是、因势利导,坚决防止跑偏走样。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坚决防止指标化、运动化倾向,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层层压实责任,坚持严格问责问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基层检察院建设综合考评和员额检察官办案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工作情况月通报制度。同时,通过个案参办、督办、类案指导等方式加强办案指导。
下一步,怀化全市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部署,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分阶段、分领域地完善策略方法、调整主攻方向,保持强大攻势,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突破,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王石磊
编辑:梁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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