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怀化5月17日讯 (通讯员 严刚 石夏碧)“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5月16日上午10时30分,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靖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成独任审理了吴某滥伐林木一案。
经审理查明,2015年农历7月,被告人吴某购买了靖州县甘棠镇村民宋某的山场林木。同年10月被告人吴某以宋某的名义到靖州县林业局申请办理了0.23公顷、蓄积为29立方米的林木采伐许可证,随后雇请民工对该山场进行采伐,制成木材销售。经鉴定,被告人吴某雇人所采伐林木总蓄积为34.9999立方米,已超过其办理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范围。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出林木采伐许可证确定的范围任意采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结合被告人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缴违法所得、当庭认罪的情形,周成院长当庭作出了被告人吴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四千九百元的判决。
自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靖州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院长带头审理案件,院庭长办案形成常态化,给一线法官起到了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有效的提升审判质效。
此次庭审还进行了网络同步庭审直播。
链接:http://tingshen.court.gov.cn/live/5699076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严刚 石夏碧
编辑:杨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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