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怀化5月17日讯 (通讯员 石夏碧)5月15日上午,在靖州县人大代表明泽胜、俞洋的见证下,靖州法院执行员完成了对靖州县某美业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财产的初步清点登记工作。
申请人怀化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被执行人甘某军及靖州县某美业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租赁申请人商铺用于经营美容、美发、休闲、中西餐厅等项目,因经营不善长期拖欠租金,经调解无果,靖州法院依法作出了解除双方《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被执行人如期返还商铺并支付租金及利息310万元的判决。判决生效后,该美业有限责任公司未履行判决规定的义务,且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甘某玉及被执行人甘某军长期下落不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靖州法院执行员采取多种措施均未能与甘某玉、甘某军取得联系,为了及时有效处置被执行人财产,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靖州法院特邀请人大代表、社区工作人员到场见证被执行人财产清点登记造册工作。
据了解,靖州法院将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清点登记后,立即进行查封扣押,同时移交申请人代为保管。下一步,该院将对已查封财产进行评估拍卖。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石夏碧
编辑:杨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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