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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讨债是你的权利 守法是你的义务
2019-08-12 10:29:29 字号:

以案说法:讨债是你的权利 守法是你的义务


红网时刻怀化8月11日讯(通讯员刘健)2019年8月8日,芷江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涂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3月的一天,被告人涂某等人来到受害人贺某家中讨要欠款,后双方发生口角,于是涂某欲将贺某带离家中,口角马上演变成撕扯,贺某腿部被涂某踢伤,后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将双方带走调查。经鉴定,贺某伤势构成轻伤二级。法院审理后,逐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讨债是你的权利,但守法是你的义务,本案被告人涂某这种为讨债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终究没能逃过法律的制裁。

来源:芷江法院

作者:刘健

编辑:王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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