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拖欠农民工工资 这名80后老板获刑
2019-09-04 14:41:02 字号:

红网时刻怀化9月4日讯 (通讯员 刘健)8月30日上午,被告人曹某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芷江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现年34岁的被告人曹某,系广西人士,其在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期间,在芷江临时雇用了龙某等31人帮其运送货物,并口头约定了工钱。就在龙某等人将工作完成后,曹某便以各种理由开始推脱工资发放,后曹某干脆玩起了“失踪”。经统计,曹某共欠龙某等31人工资13万余元。龙某一行人将此事反映给了芷江人社部门,人社部门于同年2月向曹某留置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还邮寄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期限改正指令书》,以责令其支付按时足额支付所拖欠工资,但曹某一直未履行法定义务,后人社部门将该案依法移交至县公安部门,公安部门依法对曹某进行了网上追逃。4月26日,曹某在海南省乐东县一旅馆内被民警抓获,后被芷江公安依法刑拘。法院经依法审理后,遂作出上述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案被告人曹某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人社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明显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法官提醒,农民工朋友在参与口头约定工资的临时劳动的时,要多留一个心眼,要保留参加劳动的证据(如物证、照片、视频、录音等),万一遇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要及时向当地人社等部门求助,必要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千万不要忍气吞声,不要纵容这种欠薪行为。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刘健

编辑:杨伶霞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