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怀化9月16日讯 (通讯员 刘健)9月11日,芷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李某因犯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8年8月起,被告人李某先后九次利用夜色掩护,秘密潜入芷江县城多个居民小区偷盗摩托车,全部得手,就在其筹划着要进行下一次偷盗时,被民警抓获。经认定,李某所偷盗摩托车价值共计24000元人民币,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也供认不讳。法院审理后,遂作出上述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官提醒:各居民小区要加强夜间管理,如安装摄像头,严格进出登记,夜间关闭大门等。小区业主也要提高防护意识,如将摩托车停放进车库,或摆放在有监控的地方,或者安装定位系统,以最大程度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刘健
编辑:杨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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