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校外教育机构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经市委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全市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校外教育机构实行错时错峰开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安排
全市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校外教育机构从5月7日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教育主管部门递交开学申请,原则上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经开学评估验收合格后在5月11日-20日完成开学工作,校外教育机构经开学评估验收合格后自行确定开学时间。
二、工作要求
1.始终把疫情防控作为第一要务。各地各校(含校外教育机构,下同)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地各校主要负责人是校园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教育教学,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安排专人、专岗、专职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把校园联防联控工作措施细化到每一个教育教学环节,落实到每一位师生员工,坚决防止疫情向校园输入扩散。
2.要切实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各校要严格按照《怀化市中小学2020年春季开学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切实做好开学准备与疫情防控工作,并在开学前1周内,开展教职员工疫情防控全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县市区教育局要会同卫健等部门严格对照《怀化市中小学2020年春季开学工作评估验收表》,在开学前4天对所属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开学准备及疫情防控工作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方可开学。
3.要加强人员健康管理。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精准精细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怀教办通〔2020〕2号)要求,在开学前须全面排查师生员工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的师生员工方可返校。从原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国外返怀后隔离期未满14天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开学后,凡进入学校或培训场所的师生员工必须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并做好登记。师生员工在家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肌痛、腹泻等症状,暂缓返校或上班上学,治愈后凭医学诊断证明返校。各校要认真组织好开学第一课,开展新冠肺炎防护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增强师生个人防护意识。疫情期间,校外教育机构一律不得开展校外实践活动,不得举办或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文体类竞赛等聚集性活动。
4.要加强教学场所管理。严格落实校园(教学场所)封闭管理要求,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教学场所),严禁家长进入校园(教学场所)接送学生。有条件的校外教育机构可划定家长等候区域,家长陪同或接送学生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聚集,不停留。
5.加强就餐就寝管理。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饮食安全。严格餐(饮)具清洁消毒,做到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实行错时错峰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要加强学生就寝安全管理,做到一人一床,幼儿睡觉时必须摘口罩,以防意外。
6.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各地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开学后要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不得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和暑假上课。
7.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幼儿园、校外教育机构要根据春季学期的教学时长,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进行公示。上期预交学费超出本期应缴纳部分,应予退还。
8.严格责任追究。对未经过评估验收或评估验收不合格擅自开学的,对工作不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怀化市教育局
2020年5月6日
来源:微言怀化教育
编辑:杨伶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