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怀化4月2日讯(通讯员 禹超群 乔海平)4月2日,湖南省溆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嫌失火罪被告人江某岳在深子湖镇白泥村开庭审理,这是溆浦县检察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让司法有温暖的一个缩影。
庭审现场,一张简易方桌用作审判席、记录席,检察官、法官端庄坐在板凳上履行出庭公诉和法庭审判职责。最终,法院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当庭判决江某岳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据了解,2021年3月3日,溆浦县森林公安局以被告人江某岳涉嫌失火罪移送审查起诉,溆浦县检察院审查发现,犯罪嫌人江某岳年过八旬,行动不便,且存在听力障碍,为提高诉讼效率,减少其诉累,该院对其适用认罪认罚、简易办案程序,并建议在其居住地开庭审理。
来源:溆浦县检察院
作者:禹超群 乔海平
编辑:刘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