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怀化10月19日讯(通讯员 袁洁)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10月14日,鹤城区检察院依法对涉嫌运输氟胺酮新型毒品犯罪嫌疑人梁某某作出逮捕处理。
据悉,犯罪嫌疑人梁某某于2021年9月24日驾驶共享汽车到达广西融安县,从一名微信名“新之助”的男子手中购买72800元共计293.06克毒品氟胺酮,并将涉案毒品从广西融安县运输至怀化市鹤城区。
鹤城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梁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四款涉嫌运输毒品罪,故依法对其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袁洁
编辑:杨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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