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洪江市检察院会同黔城镇政府、社区干部在黔城镇牛头湾社区为刑事被害人李某云的家属李某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授牌仪式,目前,该笔司法救助金已经发放到李某银行账户中。
2020年9月2日晚,陈某友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造成李某云当场死亡。经事故责任认定,肇事司机陈某友负主要责任,洪江市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陈某友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判决赔偿被害人家属62万余元,陈某友仅赔偿了几万元的丧葬费,因其家庭贫困没有赔偿能力,导致民事赔偿难以执行。
洪江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初步了解情况后,开展了调查走访,了解到李某云生前系低保户,没有固定收入,没有房子,居住在政府安排的公租房,其早年离异,一人抚养女儿李某长大,李某学历不高,在周边打零工收入微薄,李某云去世后,公租房退回政府,只留下女儿李某孤苦无依,居无定所。
办案检察官收集了申请司法救助材料后,组织召开了李某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会,听取了市人大代表、乡镇干部、社区主任的意见建议,之后启动救助程序,为李某发放司法救助金20000元,并与社区联系为其推荐合适的工作,令李某感动不已,李某表示:“检察院在我最难过、最无助的时候给予了温暖,让我对未来生活增添了信心,真的感谢你们”。
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的背后,都有一个令人悲伤的故事。为了解决被害人家属的生活困难,洪江市检察院努力强化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不仅给予救助金,且注意加强心理疏导,彰显法律保护和人文关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检察温度”。今年以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3件,发放救助资金13万元,其中救助未成年人7人,脱贫户3户,低保户2户,残疾人1人。(曾亮亮)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曾亮亮
编辑:刘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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