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近日,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检查活动采取走访、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着重对芷江侗族自治县辖区内的100余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进行检查。
检查中,按照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相关安全要求,重点检查了经营商户是否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营业执照》,店内有无安全警示标识,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完好,是否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情况。
检查发现,芷江侗族自治县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市场较为规范,但仍有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存在库存超标、未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等问题,威胁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检察干警积极向经营户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现场说法,强调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的重要性,要求经营户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加强商户和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活动的开展,一方面将公益诉讼与保障民生安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开展;另一方面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内经营户在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等环节的安全意识,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形成合力,进一步推动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格局的形成,为辖区人民的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刘钦
编辑:彭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