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6月23日,辰溪县人民检察院对辰溪县金太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李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林业局代表、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共5人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重点从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阐述了刑事部分拟不起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拟终结案件的理由。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就案件的法律适用、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等方面发表了各自的意见,鉴于李某某具有自首情节,金太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时缴纳52455.9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且已完成补植复绿并验收合格。经听证员一致评议,同意检察机关对该案刑事部分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终结案件决定。
此次公开听证是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通过该案的办理,维护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使当事人认罪并积极履行修复职责,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合法合规经营,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辰溪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杨冬刚
编辑:刘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