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网时刻新闻9月3日怀化讯(记者 刘顿 通讯员 周舟)近日,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对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湘建房〔2026〕41号文件精神,推出贷款提额、人才支持、代际互助、使用场景拓展及重大疾病提取等惠民举措,精准适配缴存职工多元化住房需求。新政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细则》围绕人才安居、家庭代际互助、使用场景拓展三大方向精准发力。贷款额度方面,基础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初婚初育及二孩及以上家庭上浮30%;人才购房方面,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可上浮100万元,留怀来怀高校毕业生、青年人才上浮20万元;购买保障性住房和自住住房最低首付降至15%。全面推行商转公,贷款到期日可延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不超过68周岁,最长30年。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存满6个月或一次性补足6个月并承诺持续缴交,即可申请贷款。
代际互助方面,缴存人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购房可申请家庭互助贷款,36个月内可互助提取,同一住房限提1次,累计提取额与贷款额合计不超过购房总价。支持新建商品房首付提取并同步贷款,正常还贷1个月以上可申请按月对冲及异地贷款、商贷按月提取。
使用场景方面,在装修贷款基础上,可提取支付车库(位)费用最高5万元、物业费每年3000元、契税和维修资金、装修费标准2000元/平方米最高20万元,适老化适儿化改造最高2万元,城市更新等重建可联动直系亲属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罹患35类重大疾病或大额医疗支出,可提取抵扣个人自付费用,夫妻合计提取不超过24个月内自付总额。
下一步,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持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确保惠民措施落地见效,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助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刘顿 周舟
编辑:杨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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