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怀化11月24日讯(记者 王石磊 通讯员 谭桢子)新晃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日前召开第八次会议,会议的第一项议程便是学习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会上,县选举联络委员会龙桂英主任作为本次“讲堂”的老师,从地方组织法概述、关于地方组织法的修改、地方人大法律适用三个方面详细讲解,这是今年以来人大常委会第八次集中学习法律。
为增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治意识,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提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新晃人大常委会议决定,把每月的人大常委会和学法结合起来,开设“人大讲堂”,学法形成制度,把学习法律知识定为每次人大常委会议的第一项议程。
“开展会前学法,加强法治思维能力建设,是扎实深入推进“四个机关”建设的一项创新举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潘世新指出,要深刻认识学法对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要意义,注重法治思维能力建设,增强学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明确重点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确保学法取得良好成效;要聚焦学用结合、以学促干,通过学法活动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定、干工作,确保人大的各项工作都有法有理有据。
“人大要成为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首先必须知法懂法。”在本次会前学习完毕后,委员们也表示,虽然每次会前学法时间只有短暂的30分钟,但涵盖范围广泛,内容丰富,对于增强自身法治思想能力建设、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有重要而积极的意义。尤其是通过本次学习,更要在学习贯彻《组织法》上作表率,带头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立足本职岗位,以实际行动和履职成效为新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人大贡献。
来源:红网
作者:王石磊 谭桢子
编辑:刘顿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