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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怀化市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开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行动答记者问
2024-08-29 12:13:30 字号:

8月27日,怀化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行动推进会议,并印发了《怀化市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24-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怀化市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行动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1.请介绍一下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行动的背景和意义?

答: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一规划两纲要”在怀化落地落实,坚持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狠抓法治政府建设,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安全感不断增强。配合市人大起草了全国首部陆港建设地方性法规《怀化国际陆港建设促进条例》和全国地级市中首部行政区划一体化发展法规《怀化市鹤中一体化发展促进条例》,为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实施提供了良法支撑。在全省率先推出“怀化营商通”平台,建立“企业家绿卡”制度,举办“政企面对面”电视访谈专栏,开展“清风行动”“百企万众评科长”活动,启用“码上监督马上办”平台,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向好,2023年法治化营商环境综合评价排名全省第一。探索形成“三源共治”工作机制,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利剑护蕾”、禁毒、打击电诈等工作成果显著,2023年综治民调排名全省第一,平安建设获评全省先进。虽然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与人民群众期望、与兄弟市州建设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市委市政府决定结合我市实际,谋划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行动及四个子行动即“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公共法律服务优化行动”“法治特色品牌培育行动”“公民法治素养践行行动”。市司法局在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方案》送审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市政府领导同志批准后印发实施。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行动,一是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生动实践。全会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之一,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决定》提出的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大多都涉及体制机制层面,都需要通过制定规则、厉行法治来落实。同时,《决定》还对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政府管理体制机制等作出了重要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行动,旨在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推动政府各项事务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并示范带动社会各方面形成崇尚法治、弘扬法治、践行法治的浓厚氛围,为怀化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落实省里要求高标抓整改全力补短板的现实需要。去年省委依法治省办对我市开展了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在督察报告和问题清单中指出了我市存在9个方面34个具体问题。特别是4月18日,省委书记沈晓明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上指出,怀化在法治建设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要求我市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科学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坚决落实省委整改要求,市委市政府针对性地实施此次行动,目的就是要为高标抓整改全力补短板提供一个有力抓手,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怀化。三是持续优环境聚力促发展建设“三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纵观世界现代化进程,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是一体两翼、缺一不可。当前,怀化正处于产业转型、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一个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特别是随着中央对地方招商引资政策的清理,倒逼我们必须从比拼政策向比拼环境拼服务转变,不断丰富法律供给,努力建立一套成熟、稳定、完备、可预期的法律规则,提供一个“保障基础公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球湘商大会在怀召开前夕,市里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行动推进会,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行动,就是要向全社会释放怀化上下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坚定决心,以法治政府建设带动法治社会建设,营造开放、廉洁、公平、诚信、高效、温暖的发展环境,更好护航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四是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安全感的有效途径。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是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感受公平正义最直接的国家机关。只有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他们才会更相信政府、相信法治。

2.《方案》提出的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行动及四个子行动即“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公共法律服务优化行动”“法治特色品牌培育行动”“公民法治素养践行行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促提升,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示范带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在我市落实落地,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实现“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安全感。

主要任务分四个方面:

一是大力实施“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责任追究。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方法,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和柔性执法方式,规范罚款的设定和实施。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开展园区相对集中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年内完成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全覆盖。整合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收集平台,设立市本级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平台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监督,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调查处理机制,建好用好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第三方评估机制。落实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开展行政复议类案错案指导监督,加强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建立健全错案责任倒查机制,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依法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真正让行政执法监督长牙生威。

二是大力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优化行动”。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围绕怀化国际陆港建设等重大部署,结合“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等活动,主动对接园区企业,在“港产城”一体化、“链长制”招商、旅游“金三角”等经济活动中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招引培育壮大涉外法律服务团队,服务怀化国际陆港建设。完善法律服务网络,实现律师、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立体贯通、全面覆盖。积极引导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参与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非诉讼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

三是大力实施“法治特色品牌培育行动”。打造“低成本”政务服务品牌,持续深化“三集”审批,深入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全面推进“一照通”改革,大力推广“湘易办”,实现惠企便民服务“一机在手、一键登录、一网通办、一次办好”。打造“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品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推动公众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打造法治督察与巡察监督协同协作品牌,将法治督察融入党委巡察监督,建立问题共享、整改共促机制,并强化结果运用,对法治建设方面的涉嫌违纪、职务犯罪等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是大力实施“公民法治素养践行行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及党校(行政学院)的重点课程。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快补齐行业普法这块短板。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入推进大学生“送法下乡”等普法活动,强化“以案释法”“以案示警”,深化“利剑护蕾”、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普法行动。积极开展法治文化长廊、宪法公园、机关及小区法治文化基地建设。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阐释,发布一批市级法治研究重点课题,积极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适时举办“法治助力‘五新四城’论坛”,邀请省内外专家共谋法治服务怀化高质量发展良策。

与此同时,此次行动对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积极预防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

3.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将采取哪些重要举措予以推进?

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我们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工作举措。一是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各级行政机关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类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深化改革、化解矛盾、防范风险和推动发展的能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执法人员在执法各环节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压实新闻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创新开展码上学法、微信群普法等新模式,着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充分发挥全市依法治市办统抓作用,严格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等制度,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后评估,从源头上预防、避免矛盾纠纷和社会风险发生。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着力降低政务服务、项目审批、资源要素等成本,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扎实开展全方位法治督察,并推动督察巡察良性互动,增强督察工作成效。三是标本兼治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水平。持续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厘清执法边界,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教育原则,创新执法方式,推动执法力度温度“双融合”。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制定完善各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和执法行为规范,确保执法权力在制度轨道上运行。加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力推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逐利执法等突出问题整治。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进口关”,定期开展标准化制度化专业知识培训,加强执法装备、福利待遇等保障,推动执法队伍专业化发展。四是加快构建全方位全周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创新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加快构建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体系。强化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地位,建好用好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队伍,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收集信息平台,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报告、统计分析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建立市县两级行政复议委员会,健全“执法+复议”“复议+诉讼”衔接机制,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纠错作用。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法治督察、政府督查等各类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权责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结果运用。五是聚力打造“三化”一流营商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坚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深化涉企审批服务“一照通”改革,深入开展“一把手走流程”等活动,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丰富法律供给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整合各方面法治人才资源,组建常态化实体化运行的法律服务团队,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健全完善“政企行”等数字化综合监管平台,依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审慎采取涉企行政强制措施,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谋划推进怀化国际陆港中央法务区和涉外法治工作中心建设,加强涉外规则培训,探索涉外企业“一对一”服务机制,有效帮助企业防范涉外贸易风险。六是纵深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动《怀化市平安建设源头治理若干规定》的落地实施,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事前预防、摸排研判、多元化解等机制。实施人民调解提质扩面行动,建立线上调解组织,推动调解组织规范建设,创新开展律师调解等工作。融合人民调解、行专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力量,依托“一站式”矛调中心,有效发挥网格“哨站”作用,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大调解格局,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源头多元高效实质化解。七是健全府院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研究商讨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行政争议化解等工作,合力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建立重大信息互通共享、执法风险预警、行政争议全链条化解等机制,定期交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司法建议等工作情况,开展法治人员同堂培训,推动“两法衔接”机制全面落实,促进诉源治理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切实提升府院联动效能。八是培育打造怀化法治政府建设亮点品牌。坚持创新引领,及时总结提炼一线工作经验,注重挖掘和传承地方法治文化,将其与现代法治理念相结合,形成独具地方特色时代特征的法治文化,不断丰富法治品牌内涵,着力打造具有怀化辨识度、广泛影响力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品牌,并加强经验交流,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法治政府建设质效全面提升。

4.《方案》对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提出了哪些创新举措?

答:为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我们紧盯行政执法监督这个关键,创新推进了几项工作举措。一是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平台。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含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组织)建立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怀化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投诉举报邮箱。投诉举报内容包括执法不作为、执法慢作为、执法乱作为、执法不文明不规范、逐利执法及其他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该平台将进一步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助力优化怀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建立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怀化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过函询、自荐(单位推荐)、资格初审,公示等程序,聘任了贺德文等48名同志为怀化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主要职责是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重大问题研究,参加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活动,反映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参加行政执法监督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等。三是创新“执法+复议”“复议+诉讼”衔接机制。推动执法协调小组常态化实体化运行,深化府院联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预警提醒等制度,进一步畅通行政执法单位、司法行政部门与法院的沟通衔接渠道,加大行政复议意见书、司法建议书、工作提示函、约谈等监督手段运用,切实发挥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监督职能。四是创新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有机贯通机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信息共享机制,将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行为不规范情况纳入法治督察反馈意见,反馈至当地党委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合力。五是探索建立重大行政纠错案件追责和以案促建机制。加大被纠错行政案件的责任追究力度,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被认定违法、变更、撤销或被纠错比例较高的,在外部评议中群众满意程度较低或者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消极应付、弄虚作假且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加强错案类案剖析,探索建立重大行政执法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制度,释明违法成因、执法风险点易错点等,指导一线执法人员依法规范执法,做到“纠错一案规范一片”。

5.在助力打造“三化”一流营商环境方面,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行动将发挥哪些重要作用?

答: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怀化市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特别是今年5月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提出了“打造具有怀化特色的一流营商环境”目标。对此,《方案》对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重点安排部署,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持续擦亮“低成本怀化”亮丽名片,为深入实施“五新四城”战略持续注入强大动力。一是提升法治保障质效。整合各方法治人才资源,组建常态化实体化运行的法律服务团队,主动服务“5+10”现代产业体系等省市重大发展战略,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谋划推进怀化国际陆港法务中心建设,探索涉外企业“一对一”服务机制,发挥怀化涉外律师事务所和涉外法律服务团队作用,有效帮助企业防范涉外经营风险。二是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深入开展“一把手走流程”等活动,综合运用集中会审制、交办督办等制度,压缩审批时间,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三是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健全完善“政企行”等数字化综合监管平台,依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审慎采取涉企行政强制措施,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的作用,加大对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诉讼判决的执行力度,依法追究责任。四是以制度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快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方面的机制制度,加强涉企涉商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加快推进公平公正统一大市场建设,以制度的稳定推动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构建,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怀化特色的一流营商环境里高水平高质量发展。

6.如何组织实施好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行动?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行动尽快落地见效,我们将从三个方面着手,组织实施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坚持“以上率下”,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上率下,带动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任前考法等机制,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要落实市政府与市人大、市政协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形成在支持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的良好氛围。二是注重“固本强基”,夯实基层法治工作保障。建强工作队伍。根据乡镇、街道等行政执法机构所承担的执法职责,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注重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的梯队建设。精准容错纠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尽职免责机制,细化追责、免责情形和容错纠错程序。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心理咨询服务。落实财政支持。将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费用纳入本级预算,结合本地财政实际,合理保障行政执法经费投入强度,切实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要。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全民守法良好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探索推进码上学法、律师说法等普法形式。坚持“以案释法”“以案示警”,深化“利剑护蕾”、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普法行动。针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广泛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宣讲,通过集中培训、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等方式,引导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使执法更有力度、服务更有温度、监管更有尺度。

来源:怀化日报

作者:邱承

编辑:刘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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