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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人民政府最新通告
2024-09-10 19:01:54 字号:

怀化市人民政府最新通告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十一届全球湘商大会期间临时禁飞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通告

为保障第十一届全球湘商大会期间空中安全,确保各项重点活动安全顺利举办,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和《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许愿灯、孔明灯等参照本通告列入管控范围。

二、禁飞区域和禁飞时段。鹤城区东至石门乡金海加油站,西至城西停车场,南至新汽车南站,北至怀铁分局龙泉雅苑为禁飞区域;2024年9月12日0时至2024年9月14日0时为禁飞时段。中方县东至焦柳铁路沿线,西至㵲水河沿线,南至怀化市动物园,北至㵲水风暴为禁飞区域;2024年9月13日0时至2024年9月14日0时为禁飞时段。洪江区洪江古商城景区及周边为禁飞区域;2024年9月13日18时至2024年9月14日12时为禁飞时段。

临时禁飞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如有飞行需要,应当书面向第十一届全球湘商大会执委会安全保卫组(联系人:聂警官19873756852)申请批准,并报属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备案。违反本通告规定在上述禁飞区域、禁飞时段内飞行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市民如有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举报。

特此通告。

怀化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

来源:怀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编辑:杨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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