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杨伶霞 摄影 张必闻 通讯员 禹荣信 长沙报道
自党的二十大以来,“认识、适应、引领人口发展新常态”以及“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2024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构建提供了明确的政策导向。然而,在实地走访调查中,省政协委员、民建怀化市委会主委、怀化市政协副主席肖莉杏发现,育龄妇女在生育决策过程中仍面临诸多不友好因素,这些问题亟待得到解决。
本次省两会期间,肖莉杏带来了关于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提案,希望能为解决此事提供一些建议。
目前我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为“2+N”框架,经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生育支持已初见成效。但通过调查肖莉杏发现,生育支持类政策的社会知晓率普遍不高,执行效果也存在差异。该类政策大部分都是通过传统的文件传达、公众号推送等方式进行宣传,实际覆盖面比较有限,要提高政策的普及率和执行效果,必须要打破信息壁垒,创新宣传方式。
肖莉杏建议相关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尤其是与育龄妇女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项目,如社区医院的新生儿家访等,进一步加强政策入户宣传,将家访与政策宣传深度融合,确保政策宣传到位。还可以利用孕期妈妈普遍爱刷抖音、看短视频的特点,制作《生育保险》《生育假期》《生育税收+房惠》等生育支持政策宣贯短剧、短视频,广泛宣传生育政策,加强人口高质量发展理论和生育支持措施阐释。
母婴室是衡量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指标之一,其建设情况直接关系到育龄妇女和婴幼儿的福祉。然而,我省在母婴室建设方面仍存在不足,如公园、商超、车站、医院等许多公共场所,大部分未配备母婴室,个别配备的母婴室也存在位置不合理、功能不完善的问题。
对此,肖莉杏建议将母婴室建设纳入全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列入专项财政预算,并制定全省统一的母婴室建设标准和规划。进一步优化母婴室的布局,要向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倾斜,确保母婴室的合理配置。同时,要保证母婴室的独立性和私密性,避免出现母婴室与第三卫生间混用等情况,确保每一个母婴室都能为母亲和婴幼儿提供温馨、舒适、便捷的服务。
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中应发挥积极作用。然而当前,企业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中仍处于缺位状态。
肖莉杏认为,各级政府部门应充分发挥“领航者”与“守护者”的双重身份,运用政策工具激励企业参与育儿友好型社会建设。一方面,鼓励企业在经营场所增设母婴设施,对积极建设母婴设施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等奖励措施。例如,在大型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等人流密集区域,推动企业建立标准化的母婴室,为母婴群体提供便利服务。另一方面,推动企业设立育儿友好型岗位,政府可引导企业设立育儿友好型岗位,为处于育儿期的女性提供灵活的工作安排,如弹性工作时间、远程办公等,让她们既能兼顾家庭与孩子,又能在工作中实现自身价值。
对于设立育儿友好型岗位的企业,政府在项目招投标、荣誉评选等方面可给予一定倾斜,激励更多企业参与。此外,还可利用企业资金与公益项目增设移动母婴室。借鉴社会福利基金会与中华志愿者协会携手推出的“晶心关爱移动母婴室”项目,以及京东与雀巢合作打造的“雀巢优养屋”等优质项目经验,积极引进并推广类似项目。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社会支持的方式,减轻政府投入与维护负担,提升公共服务的便捷性与质量。
肖莉杏表示,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以此将我省建设成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典范,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杨伶霞 张必闻 禹荣信
编辑:刘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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