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切实保障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精神,怀化市出台了《怀化市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学位认定办法》。
依据《认定办法》,随迁子女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相对就近义务教育学校就学:1、父母在本县市区城区购买合法房产并实际入住;2、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县市区城区依法取得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时间一年以上,且在本县市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三年以上;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县市区城区依法取得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时间一年以上,且在本县市区投资或经商一年以上,取得营业执照的时间须满一年;4、教育主管部门确认的其他情形。(记者 谢娜)
来源:怀化日报
作者:谢娜
编辑:杨伶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