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溆浦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工作人员,为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现对你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进行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2月21日,溆浦县检察院就一起危险驾驶案进行认罪认罚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是该院首次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
在该院检察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开启后,承办检察官按照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向犯罪嫌疑人详细告知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和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法律后果,并对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适用程序等进行了充分说明。经值班律师见证,犯罪嫌疑人当场依法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技术人员第一时间将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刻录成光盘,交由案件承办人妥善保管、合法使用,办结后由案件承办人员随案归档。
镜头下办案,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下一步,溆浦县检察院将逐步建立完善相关工作细则、优化规范流程,全面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让案件经得起“镜头”的考验。(禹超群 舒文彬)
来源:溆浦县检察院
作者:禹超群 舒文彬
编辑:杨伶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