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1日,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依法查处2起涉疫违法案件,警告1人,行政拘留1人。
当日20时许,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一男子在其个人朋友圈和抖音号发布怀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车辆通行证的有关视频,并配文“我的战友太给力了,有了这个东西,就可以在怀化畅通无阻了,可以继续在怀化卖水果了”。该视频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公安机关立即依法对该男子进行传唤。
经查,违法嫌疑人张某并无《通行证》,系为了炫耀、显摆从抖音下载他人视频,经自己配文加工,重新编辑后发布。张某使用的抖音原视频出自另一名违法嫌疑人杨某,与张某并不认识、也非战友关系。杨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机动车一律禁止上路行驶”的命令,驾驶他人发放通行证的车辆外出办私事,并拍摄关于《通行证》的视频发布在抖音。
违法嫌疑人张某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公安机关现已依法裁决行政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罚款;违法嫌疑人杨某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现已依法裁决警告。
警方提示
1、当前正处于抗击疫情的关键阶段,广大市民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关注、宣传官方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秩序。
2、防控疫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决定、命令。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鹤城警务
编辑:张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