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外市来(返)怀货运车辆报备工作的通告
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保障货运畅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外市来(返)怀货运车辆报备工作通告如下:
一、明确报备主体
对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的货车司机,需在车辆到达目的地24小时以前主动进行报备。坚持属地管理,按照“谁管理、报给谁”的原则,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组设立报备工作办公室,明确专门人员,公布报备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负责具体报备工作。怀化高新区和怀化经开区的报备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中方县和鹤城区负责。
二、明确报备内容
报备内容为车辆车牌号、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行驶路线、抵怀时间、行程卡、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及目的地收发货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事项。
三、明确报备责任
1.司机(车主)自觉报。所有外市来(返)怀货运车辆司乘人员通信行程卡绿码带*号的应自觉向目的地收发货单位或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组进行报备。
2.企业主动报。市内企业所属以及为市内企业供货的车辆,由企业负责报备。
3.行业督促报。各货运车辆企业、收发货物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的要求,全面掌握监管企业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信息,督促行业内相关企业和单位严格按要求进行报备,并做好司乘人员的健康服务工作。
4.交通闭环报。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组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收集整理货运车辆报备信息,并及时将报备信息推送到各健康服务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组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汇总全市货运车辆报备情况,并每日上报至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5.对不按要求报备、不服从管理以及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而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或扩散后果的企业或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报备分类处理
1.对已报备的,凭行程卡、健康码绿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后在健康服务点临时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筛查,方可放行,由收发货单位或属地社区(乡镇)派人引导货车至目的地,装卸货后立即返回。对于从高中风险地区或重点疫情发生地来(返)怀的,按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动态调整的关于重点疫情发生地入湘人员健康服务措施执行,需集中隔离的必须集中隔离管控到位。
2.对未提前报备的,可进行即时报备,凭行程卡、健康码绿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后在健康服务点临时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筛查,由收发货单位或属地社区(乡镇)负责接转并全程监督车辆卸货和司乘人员行踪,严格闭环管理。
3.对未提前报备且当地没有接收单位的,凭行程卡、健康码绿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后在健康服务点临时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筛查,在留观宾馆待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后放行。
中共怀化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怀化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2022年4月15日
外市来(返)怀货运车辆报备电话
来源:时刻新闻
编辑:刘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