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根据省、市河委会要求及工作需要,县委、县政府决定调整溆浦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县总河长:
郑 湘 县委书记
杨廉喜 县委副书记、县长
县副总河长:
县委副书记、县委统战部部长
肖 明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张克任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兼任县河长办主任)
县级河长:
县委副书记、县委统战部部长 (担任沅水溆浦段河长)
张长江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担任溆水思蒙、大江口段河长)
肖 明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溆水卢峰段河长)
杨日培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担任三都河河长)
滕绿凤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四都河双井段、岩家垅溪河长)
彭 毅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负责河长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田 周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担任高明溪、沙溪河长)
刘小兵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四都河深子湖、低庄段河长)
舒 畅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溪口江河长)
强 龙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麻阳水溪河长)
严安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一都河、圭洞溪河长葛竹坪溪河长)
张勤焕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四都河桥江段河长)
张克任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二都河、诗溪江河长)
向莉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渠江溆浦段河长)
张明炎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县级河道检察长)
成员:
李 翔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
陈文生 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戴安兴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常务)
李健康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常务)
吴怒华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郭 琦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昌平 县委编办主任
雷汉生 县科技局党组书记
刘杰卫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中华 县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
石志华 县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永生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谢正德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阳中宇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小群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 涛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国发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岳清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马 晓 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 稳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彭宇峰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健忠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 夔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向 前 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 辉 县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智慧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天乐 县统计局局长
金中平 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唐劲松 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曾 鹏 团县委书记
周 涛 县水文局负责人
石 海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戴仁忠 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
黄宏峰 国网溆浦县供电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张克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国发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负责县河长办日常工作。每条由县领导任河长的河流明确一个成员单位作为河长制责任联系单位,协助县级河长工作,具体负责督促该流域河长制工作落实,组织召开县级河长会议、开展河长巡河,协调推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等。今后,河长离职、上任自行递补,不再另行行文。
溆浦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
2022年4月26日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溆浦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
编辑: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