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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销售、佩戴使用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安全提示

各位市民朋友,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头盔经营者: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新国标将于2023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工作部署要求,保障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生命安全,我们在此温馨提示:

一、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头盔经营者请务必销售符合《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811-2022)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合格头盔,自2023年7月1日起,市场监管部门将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头盔,未经强制性认证(CCC)的摩托车头盔依法查处。

二、各位市民朋友,安全头盔是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最后一道安全防线,请在骑乘时务必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头盔,切实保护好自己和家人朋友的生命安全。

三、选择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请认准以下几点:

◆头盔上应该有永久标志,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地址、商标、类型、限用标识、型号规格、生产日期及出厂编号、生产标准编号、头盔质量(kg)、合格标志;

◆生产标准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811-2022);

◆头盔结构应该包括坚固的外壳、中间缓冲层、里面舒适衬垫、加佩戴装置和护目镜等;

◆属于A类的摩托车头盔应该有“CCC”认证标识。

祝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出行平安!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5日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彭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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