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靖州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森林公安局,到太阳坪乡贯堡渡村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进行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以案释法,开展法治教育宣讲。
活动中,检察官指出了被不起诉人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对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危害较轻,犯罪情节轻微,在听取被不起诉人、行政执法单位、公安机关的意见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不起诉。经过现场警示教育,被不起诉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真诚悔过,表示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
靖州县渠江贯堡渡水域属于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部分村民对法律法规不熟悉,容易触犯法律。检察干警针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走进群众身边以案释法,详细向村民们解释了禁用工具、禁用方式等相关知识,发放了宣传手册,为群众答疑解惑,扩展了宣传活动的覆盖面,提高了群众保护环境与资源的意识。
来源:靖州检察
作者:靖州检察
编辑:刘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