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老板让我们试用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一次性发工资。现在干了一个月,觉得这个工作不适合我,想辞职,但是老板不肯给我结工资,说我违约了,而且还必须等公司招到人再走,怎么办?
本期提问来自网友“在水一方”
答
怀小稻:
试用期内劳动者辞职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不需等到公司招到新员工后再辞职。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另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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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怀化人社
编辑:张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