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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小稻人社微课第330期】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前拖欠劳动者工资,拖欠的工资由谁支付?

问: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前拖欠劳动者工资,拖欠的工资由谁支付?

本期提问来自网友“蛋黄酥”

怀小稻: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在合并或者分立时清偿拖欠的工资。暂不能清偿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责成变更后承继其权利义务的单位清偿原单位欠付的工资。

来源:怀化人社

作者:怀化人社

编辑:刘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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