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怀化10月8日讯 (记者 王石磊 通讯员 杨邵军)10月3日,鹤城村民罗某德、杨某花、尹某才、尹某将外地发生的行凶伤人案件的暴力视频,通过移花接木的形式,制作为怀化鹤城发生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传播,扰乱了公共秩序。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依法对制作传播该虚假视频的违法人员罗某德、杨某花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对尹某才、尹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警方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微信朋友圈制作传播虚假、暴力、血腥视频,属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如各位网民收到此类信息,请积极举报,切勿转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规定:对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个人或新闻媒体等单位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等,由公安机关对其处拘留,并处罚款。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王石磊 杨邵军
编辑:杨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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