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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两级法院“打伞破网”“打财断血”邓洪喜等黑恶势力团伙受审

红网时刻记者 王石磊 通讯员 粟汇文 怀化报道

自2018年以来,怀化两级法院出重拳、下重手,依法严厉惩处黑恶势力犯罪,迅速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截至2019年4月15日,怀化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黑恶势力犯罪案件70件330人,审结52件202人,其中判决认定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6件157人,判处罚金等财产刑146.4万元,二审受理25件138人,审结21件107人。对12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的骨干成员邓洪喜,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组织全市法院以及参加全省法院集中宣判5次,对17起案件86人进行了集中宣判。

贯彻依法严惩方针,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1999年以来,溆浦县新田乡形成以严绍桥为老大,邓洪喜、戴小红、陈文福、戴英华、舒孝寿等人为参加者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实施的一系列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溆浦当地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2006年严绍桥黑社会性质组织被捣毁,而邓洪喜一直外逃,逃亡十二年直至2018年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告人邓洪喜积极参加以严绍桥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人数众多,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的多次进行绑架、抢劫、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有组织的进行故意伤害、绑架、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邓洪喜的行为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邓洪喜系严绍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成员;故意伤害他人并致1人死亡、1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拘禁他人时间长达40余小时,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据此,判决:被告人邓洪喜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绑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重点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犯罪

2017年4月,湖南省绿林市政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会同县三角塘水厂原址改扩建工程。因工程位于会同县林城镇大桥村,杨建军、宋爱军等12人强揽取水泵房土石方工程,多次煽动村民阻工。迫于无奈,项目部与杨建军等人签订施工合同,工程造价17.5万元。6月,该项目部转运渣土时,杨建军、宋爱军等人再次阻拦并强揽该工程。项目部被迫以5.18万元将该工程承包给杨建军等人。7月,项目部又被迫以2万元的价格将另一工程承包给杨建军等6人。

2017年3月,杨建军等6人以会同县湿地公园项目在该村地段,必须由本地人承包,采用阻工、威胁等方式阻止施工,并索要3万元。工程项目部迫于无奈,以其他形式支付给杨建军等人5000元。12月,杨建军、宋爱军、龙海滨找到会同县污水管网铺设工程承包人,以工程经过大桥村地段,强行索要财物。承包人被迫以“管理费”的名义支付给杨建军等3人6000元。

从2017年4月开始,杨建军、宋爱军、宋先明、杨小安、杨小洪、杨爱生、龙海滨经常纠集在一起,分别以阻工、威胁或要挟等手段,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恶势力团伙。

被告人杨建军、宋爱军、宋先明、杨小安、杨小洪、杨爱生采用阻工和威胁等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六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被告人杨建军、宋爱军、宋先明、杨小安、杨小洪、杨爱生、龙海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分别采用阻工、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七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会同法院对被告人杨建军、宋爱军等6人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决定执行二年一个月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刑罚,并处2万元至3万元不等罚金;对被告人龙海滨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纵深推进”打好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扫黑除恶“纵深推进”上,今年将力求有更大突破。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坚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头目、骨干成员及“保护伞”,加大违法所得追缴和财产刑适用力度,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严打态势。

同时,严格依照“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和新发布的“四个意见”规定的标准认定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准确把握法律政策标准的基础上,坚决落实严惩要求。既要防止降格处理,打击不力,又要坚决防止不严格执行标准,拔高认定。确保精准打击,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2019年,怀化两级法院将坚持依法严惩,坚持“打伞破网”,坚持“打财断血”,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克难,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以优异的成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王石磊

编辑:梁馨雨

本文为怀化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h.rednet.cn/content/2019/04/16/53235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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