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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 溆浦县办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交办件获群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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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心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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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下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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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转账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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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握手言和。

红网时刻怀化4月20日讯(通讯员 周晓鹏 戴靓)“感谢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感谢溆浦公安民警!为你们点赞!”4月19日,在溆浦县公安局迎宾派出所、卢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协调下,一起经济纠纷成功化解,矛盾双方签下调处协议,相互赔礼,握手言和,感激满怀。

2011年,溆浦县卢峰镇杨家仁村的贺某取得新溆高速14标段的水泥供应权,会同县若水镇的梁某为贺某运输水泥。工程完工后,贺某尚欠梁某3.8万元运费,但因贺某还牵扯其它债务,一直未付欠款。2017年2月,双方因账务问题协商未果,引发口角并动手,经迎宾派出所及时出警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因贺某一直未支付水泥运输款,4月9日,梁某将情况向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进行了反映。

接到督导组的交办件后,溆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县公安局结合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依法处理一批、教育归正一批、提醒警示一批、调解化怨一批、表扬鼓励一批”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迅速办理。县公安局调查核实后,认为宜作调解处理,将其纳入“调解化怨一批”对象交由卢峰镇和迎宾派出所调解。

为尽快化解矛盾,派出所民警坚持不厌其烦与当事双方沟通,希望他们将心比心,找出恩怨症结,消除心中怨气,双方重归于好。梁某家住会同县,民警就多次与其电话深入沟通。经过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双方同意调解。4月19日,卢峰镇镇长舒建君牵头组织迎宾派出所民警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与梁某、贺某当面调解。双方再次进行了深入沟通协商,最后达成和解协议,贺某当场将28800元运输费、补偿金一起转到了梁某账上。在调解协议上一一签字确认后,梁某和贺某握手言和,皆大欢喜。

“小怨不赦,大怨必生。”迎宾派出所副所长胡传乐说,积怨太深易生祸,心结解开怨气消。只有把老百姓身边的纠纷及时调解化解,才能避免恶化升级,减少案件发生,群众才会更有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周晓鹏 戴靓

编辑:刘顿

本文为怀化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h.rednet.cn/content/2019/04/20/5332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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