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通讯员 黄晓嵘 鹤城报道
孩子快乐成长,则家庭幸福;孩子受到侵害,则社会伤痛。我国现有3亿多未成年人,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关乎亿万家庭的幸福合乐。
2018年以来,怀化市鹤城区检察院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保持全市先发优势,积极探索以司法办案为核心、以强化帮教、积极预防为保障的“一核两环”工作模式,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工作稳步发展。截止目前,依法批准逮捕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1人,起诉34人,保持必要的司法惩戒;坚持依法从宽处理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29人,不起诉14人。更加严格规范地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适用附条件不起诉13人,达成刑事和解后不起诉13人。
打好基础:率先组建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团队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刻不容缓。为全面适应新时代未检工作的现实需求,该院经多方请示汇报,于2014年3月获区编办批复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室”,成为全市检察机关设立的首个专门工作机构。
专业化、规范化是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硬杠杠”。该院配备1名检察官和1名书记员组成中坚力量,整合各业务条线青年干警参与配合,打造“大未检团队”,延伸未检职能触角。实行“捕诉监防矫维”六位一体工作模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单独批捕起诉、分开审查开庭;制定附条件不起诉实施细则、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4项,为未检工作健康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善做“加减”:从司法层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
该院遵循“缩小打击面、扩大教育面”的指导方针,通过全面查清涉罪未成年人犯罪事实、犯罪动机和犯罪原因,准确核实涉罪未成年人实际年龄、伤情鉴定及证据收集方式,并结合其在校表现、家庭情况、悔罪态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更加深刻、有效地教育挽救未涉罪成年人。如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3人涉嫌寻衅滋事案,王某某等3人因意气用事对被害人米某等4人进行殴打,造成1人轻伤一级、2人轻微伤。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认罪态度良好,且其亲属及时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该院对王某某等4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聚焦社会反映强烈的强奸、强制猥亵、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2018年以来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0人,起诉38人,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制裁。同时,推行“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采取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将心理疏导工作融入询问过程,主动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干预、医疗康复等救助,尽力帮助他们和家人渡过难关,让他们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支持、关怀。2014年以来,为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款20000余元,帮助5人复学就业。
突出保护:构建综合保护工作格局
“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人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案件发生,是对未成年人最好的司法保护。”该院未检室主任滕湘平说。
在这一方面,该院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以“防范校园暴力”、“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携手关爱,共护明天”等主题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度作用,与学校共建未成年人保护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利用“检察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未成年人群体参观检察机关,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社会工程,必须加强各方力量配合。该院推动建立司法机关、共青团、关工委、妇联、民政等部门多方参与的综合工作体系,在城北司法所建立全市首个未成年人帮护基地,7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在此接受集中矫治教育。通过QQ、微信等方式开展家庭座谈,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状态、父母管教成效等;对于对象是留守儿童或事实孤儿的,协调其所在学校、社区或村组开展结对帮扶。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黄晓嵘
编辑:杨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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