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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县检察院荣获“湖南省2018届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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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怀化6月19日讯 6月18日传来喜讯,芷江县检察院荣获“湖南省2018届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芷江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和提升干警素质的有效载体,积极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落实,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检察文化建设,提升检察业务水平,助力“三大攻坚战”,融入大局、服务群众、办好实事,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赢得了上级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自2012年以来,该院先后获得怀化市文明单位、怀化市绿色机关、怀化市文明红旗单位、怀化市先进基层检察院、湖南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湖南省检察机关“检察文化活动”先进单位等称号。

此次获得“省文明单位”荣誉是对芷江县检察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和鼓励,芷江县检察院将以此为新的起点,紧抓精神文明建设不放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履行检察职责,全面依法履职,积极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来源:红网怀化站

编辑:杨伶霞

本文为怀化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h.rednet.cn/content/2019/06/19/56032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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