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怀化6月21日讯 (通讯员 杨媛 黄晓嵘)6月20日,怀化市鹤城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志国应邀列席鹤城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此次检察长列席法院审查委员会是《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后第二次列席。
会议讨论了一起涉恶犯罪集团的案件,陈志国检察长全面听取了区法院承办法官对案件具体情况的汇报,并就案件定性、犯罪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情况全面充分地发表了列席意见。本案审理中,法院认定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适用罪名与检察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一致。
陈志国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也是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题中应有之意,对于法检两院共同提高办案质效、推进公正司法具有重大意义。
下一步,该院将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加强沟通、密切交流,形成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合力,建立完善司法办案协作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黄晓嵘
编辑:杨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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