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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愁”再入“议事厅” 《怀化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进入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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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红网时刻怀化8月4日讯(记者 王石磊 通讯员 吴俞贤)“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把‘口子’开小一点,更加具体有效一些,更加适用当地要求。”7月23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石希欣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怀化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时如是强调。当天下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两个分组审议会场对该草案进行文本推敲、字句斟酌,拉开了二审序幕。

如何进一步保护好传统村落,让“记得住乡愁”底色鲜明并成为现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精神给出了本届人大常委会的答案和态度。历经第一轮修改、完善,共27条的法律文本草案再一次摆在了广大委员、代表等与会人员的面前,主动让大家找问题、挑毛病、提建议,为三审预热。

“现在很多村庄以前很好的传统建筑物,因为长期无人居住,有的都长霉了、有的成了残垣断壁,空心化现象很严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建平对我市传统村落现状表示担忧,她说,传统村落的保护意义重大,既是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文化传承的需要。

“既然是传统村落的保护条例,那么重点是保护,怎么保护、传承、继承、发扬,建议法律文本加上更具体的措施,让‘记得住乡愁’更有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仇萍在分组审议《怀化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时深有感触地说。不少代表纷纷指出,大家往上数三代多数来自农村,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留住乡愁”呼声不断、刻不容缓,当代人不能袖手旁观,必须有所作为。

一个星期后,市人大常委会将《怀化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第一稿)》在官网上予以公布,并在“人大公告”栏予以置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立法意见。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各界人士可于2019年8月30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至怀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规划先行,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补农村短板,扬农村长处,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强调。悠悠天宇旷,切切故乡情。站在保护传统村落的十字路口,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将始终秉持“开门立法”的原则,不断推动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让五溪大地的“乡愁”情深一往、值得守望、得以安放。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王石磊

编辑:杨超

本文为怀化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h.rednet.cn/content/2019/08/04/5787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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