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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非法捕捞者补放鱼苗 溆浦检察院促生态复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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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怀化11月20日讯 (通讯员 张贻利 禹超群 张志东)11月19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的溆浦县水东镇村民胡某某,在溆浦县检察院检察官张志东的监督见证下,到溆水河高明溪村渡口段放生鱼苗600余尾,为自己电鱼的破坏行为承担修复生态责任。

2019年9月12日20时,胡某某使用电瓶、直流变频电源、网篼等禁用的工具和方法在溆浦县禁渔区高明溪村渡口水域电鱼,非法捕捞杂鱼0.395千克,当场被森林公安民警巡逻时抓获。溆浦县森林公安局以其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将案件移至溆浦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张志东审查发现,胡某某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鉴于其认罪认罚,且系初犯,检察机关决定对胡某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该院以保护生态环境资源为立足点,以谁破坏谁修复为原则,加强对胡某某在法律法规、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经过检察机关的教育后,胡某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表示自愿出资购买鱼苗在溆水流域放生,以尽最大可能修复被破坏的生态资源环境。

下一步,该院将运用法制手段深入开展溆水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好母亲河。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张贻利 禹超群 张志东

编辑:杨伶霞

本文为怀化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h.rednet.cn/content/2019/11/20/6249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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