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怀化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出台2020年3月1日起实施

????_20191212180256.jpg

《怀化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媒体通报会。

红网时刻怀化12月12日讯(通讯员 唐小芳)12月11日上午,《怀化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媒体通报会在市人大举行。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罗建国、副主任委员李纯光,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世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显军分别就《怀化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起草背景、过程及《怀化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实施思路作了发言。

据悉,11月28日,《怀化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三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由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于2020年3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对怀化市传统村落的申报认定、保护发展规划编制、保护利用措施进行了规定,并对违反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行为设置了相应法律责任,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为全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怀化现有国家级传统村落169个,占湖南省的26%,位居全省第二。下步,我局将全力推进《怀化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传播。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唐小芳

编辑:梁馨雨

本文为怀化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h.rednet.cn/content/2019/12/12/6340266.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县市区
  • 法治
  • 要闻
  • 政务
  • 热点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经济
  • 消费
  • 健康
  • 公示公告
  • 社会
  • 印象怀化
  • 书记活动专辑
  • 市长活动专辑
  • 民生
  • 精彩视频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怀化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