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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医疗保障局全力落实国家疫情救治保障工作要求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医保局于1月21日专题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工作,要求全国医保系统按照“两个确保”做好救治保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怀化市医疗保障部门迅速传达部署,要求市县两级医疗保障部门坚决落实:一是将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二是保证及时支付患者费用,特别是发挥医疗救助基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三是对集中收治的医院,医保部门将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

同时,市医疗保障局还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加强对协议医药机构价格管理,严禁出现乘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之机,哄抬预防性药物、预防性用品等价格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从速从重从严处理。

来源:红网怀化站

编辑:梁馨雨

本文为怀化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h.rednet.cn/content/2020/01/22/66439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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