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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现阶段餐饮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现阶段餐饮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营造安全可靠的消费环境,规范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进我市餐饮行业加快复工复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范疫情防控措施

1.顾客必须戴口罩,测体温后进入餐饮场所,坐下饮食最后一刻才能脱口罩,饮食完成后立即戴口罩,离开座位必须戴口罩。顾客进入餐饮场所前出现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一旦发现应立即登记造册并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告,并提醒其及时就诊。

2.开放堂食和包厢服务的餐饮单位必须配备体温枪、口罩和消毒水等防疫物资。

3.控制就餐容量。餐厅就座容量不超过平时的50%,视餐桌构形安排,顾客隔位或错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每桌至少实名登记一名顾客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4.每桌每批次顾客尽量缩短用餐时间,每批顾客用餐后立即对桌椅进行酒精消毒,再安排下一批次,时间间隔不少于15分钟。

5.供餐尽可能实行分餐制,或提供双筷位勺、公筷公勺餐具。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6.餐饮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单位法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门店店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责任人。

7.全体餐饮从业人员必须填报健康信息和旅居情况(通过“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查询),上岗期间必须落实晨检和体温监测,全程佩戴口罩,并建立从业人员有关信息台账,严禁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餐饮从业人员上岗。

8.要加强消毒液、酒精等防控物资管理,专库储存,专人管理、专人消洗。

三、强化营业场所防控管理

9.餐饮服务单位首次恢复堂食营业,必须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

10.要在醒目位置对本单位的防控措施和顾客用餐进行书面提示。

11.必须每天对就餐场地、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等场所设施进行消毒保洁。

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12.营业前,必须对备存的所有食材进行全方位清理,严禁使用过期和变质食品。

13.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做好采购验收及台账登记工作,不得采购无来源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14.全面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严禁餐饮场所圈养、宰杀、销售活禽。

15.严格餐具消毒措施,鼓励实行打包盒外卖形式营业,切实做好不接触送餐。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完好、密闭和整洁,避免造成再次污染。

五、实行承诺告知制度

16.优化餐饮行业复工复业流程,实行承诺告知制,符合开工条件的单位根据本通告自行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告知市场监管部门。

17.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时上门督导和帮扶,不得以审批、备案、验收等方式延缓企业复工复产。

六、严禁大型聚餐活动

18.疫情解除前禁止接待任何形式的婚宴、喜宴、会议、庆典等大型聚餐活动。

七、强化监督管理责任

19.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商务部门餐饮行业管理、卫生健康部门传染病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对防控措施不到位或者未实行承诺告知的餐饮单位要督促整改、依法处理。对整改不到位,且不听劝阻的从严查处,勒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本通告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原有关通告与本通告精神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中共怀化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6日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

编辑:彭渊林

本文为怀化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h.rednet.cn/content/2020/03/17/68684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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