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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域内公众佩戴口罩指南

当前,怀化全域都是低风险地区,但外防输入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为科学精准指导公众做好自我防护,全面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下发的《关于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33号),特制定本指南。

一、可不戴口罩的情形

1.居家并且家庭成员没有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

2.在户外空旷和人员稀少的地方,比如公园、绿道、景区(点)、大街、野外等人员不密集停顿的地点。

3.个人独处。

4.在田间地头、森林滩涂等从事户外劳动。

5.从事建筑工地、野外勘探、高空作业等户外作业(特殊行业有规定除外)。

6.与健康的家人、朋友一起乘坐私家车。

7.单位(企业)人员健康码为绿码,没有疫区近期旅居史、密切接触史和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人员参加的办公、生产、开会等活动(特殊行业有规定除外)。

8.与相互熟悉、经常相处、可以完全排除疫情隐患的亲友、同事、近邻在一起。

9.在非密闭场所与陌生人短暂同处一地但无直接接触、距离1米以上。

10.大型公共场所人员稀少且无近距离接触。

二、需要戴口罩的情形

1.在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公共交通与公共场所,应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佩戴口罩。

2.与居家隔离、出院康复人员相处。

3.在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救助站、养老院、福利院、精神病院等特殊场所与人相处距离1米以内。

4.在疫情解除前学校集体学习、就餐等活动场所。

5.在医院门诊、病房、急诊室等场所。

6.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人员、警察、保安、物业、保洁等人员和出租车、网约车司乘人员。

7.出现发热、咳嗽、打喷嚏等异常症状的人员。

8.与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直接或间接接触者。

9.属于疫情防控应隔离观察的对象,从境外入境来(返)怀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外国公民,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

10.外出应随身携带口罩备用,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或自己认为有必要时佩戴,婴幼儿不能佩戴口罩,以防窒息。

中共怀化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0日

来源:红网怀化站

编辑:杨超

本文为怀化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h.rednet.cn/content/2020/03/20/68785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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