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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检察院深入洪江市进行扫黑除恶专项督导

红网时刻怀化4月23日讯(通讯员 易思轲 赵智凤)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贯彻陈一新秘书长在全国扫黑办主任会议上讲话精神,提升办案质效,4月21日,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伍飞,办公室主任黄贻林一行来到洪江市检察院进行专项调度指导。洪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正湘进行了专题汇报,院扫黑办成员参加了会议。

督导组一行重点检查了洪江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清结”“线索清仓”“行业清源”以及落实《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情况。督导组对洪江市人民检察院所有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了个案及机制建设检查,并与院扫黑办进行了座谈。

会上,洪江市检察院汇报了2018年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洪江市检察院通过高标准谋划部署、重协调凝聚合力、履职责攻坚克难、下村社发动宣传四项关键举措齐下,办理涉黑涉恶案件31件97人,追捕黑恶势力成员8人,追诉黑恶势力成员16人,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案件及其“保护伞”线索11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0次,通过检察建议监督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黑恶势力涉案财产近2000万元。

督导组一行对洪江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伍飞指出,洪江市检察院案件质量高、重点工作精、自查自纠实、长期谋划深。下一步要以更高的思想认识、更严的工作标准、更好的方法措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意义,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贡献出检察力量。要更加重视办案质效,加大办案力度,压实办案责任,切实把握好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做到办理的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要做好总结升华,踏踏实实转变好工作思维、工作作风、办案理念、办案态度,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宣传,完善收官之年整章建制工作。

杨正湘表示,洪江市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最高站位来认领政治责任;以最硬的担当来推动案件办理工作;以最全的视角服务中心大局;以最快的反应推动方法创新;以最优的作风保证落地落细。确保如期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任务。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易思轲 赵智凤

编辑:杨伶霞

本文为怀化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h.rednet.cn/content/2020/04/23/70946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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