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怀化7月1日讯(记者王石磊)6月30日,记者从怀化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怀化市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管理条例》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7月1日正式实施。会上,怀化市相关部门详细介绍《条例》的起草背景、立法过程、主要内容以及如何贯彻实施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据介绍,《怀化市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管理条例》是怀化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5部地方性法规,怀化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经过三审后于4月27日全票表决通过,6月12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批准该条例的决定,怀化市人大常委会6月22日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的出台,对于规范全市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管理工作,破解“三农”发展难题,回应农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解决农村突出问题、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对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条例》明确规定政府应当严格耕地、林地用地审批管理。规定村民建房应当集约节约用地,优先利用原有的住宅用地、空闲地、荒山荒地,不得擅自占用耕地建房,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在村庄规划方面,《条例》确立了规划留白机制,规定村庄规划中应当以行政村为单元预留不超过百分之五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在村民建房管理方面,《条例》要求乡(镇)人民政府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实行一张表格、一次申请、一同审批、一并发证,建立“一户一宅”制度的落实措施,通过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确保村庄规划实施与村庄风貌和谐统一。
条例共二十二条,主要对适用范围、管理职责、耕地保护、规划内容、建房审批与管理、农村建筑工匠管理、供水供电单位义务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予以规范。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王石磊
编辑:杨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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