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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失踪”多年 购房贷款受限主动履行义务

“刘法官,您好,我要来还钱,希望尽快将我从失信黑名单中移除!”近日,“失踪”多年的被执行人曾某林主动联系靖州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原来,被执行人曾某林打算找银行贷款分期购房,但是经银行审查,曾某林已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便拒绝了他的贷款申请。曾某林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要求还款,并将9000余元执行款打进了靖州县人民法院执行账户。

2014年,工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曾某林销售的电压力锅、电热水壶等电器商标与某知名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相似,构成商标侵权,遂对曾某林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后,该知名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就曾某林侵权行为的民事赔偿起诉至靖州县人民法院。经审理,靖州县人民法院依法判令曾某林立即停止销售侵犯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并赔偿商标注册公司损失。曾某林未按生效判决要求履行赔偿义务,该知名生活电器有限公司遂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曾某林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只能终本结案。此后,曾某林便长期规避执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仍无动于衷,直至此次购房贷款受限才如此急切地主动要求履行义务。

靖州县人民法院坚决维护胜诉人权益,为将法律文书变为真金白银,进一步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失信被执行人适用限制高消费、限制行政审批、限制金融贷款、限制出入境、司法拘留及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惩戒措施,强化执行威慑。今年以来,先后通过点对点网络查询系统发起财产查询1000余次,公开曝光“老赖”50人,列入失信名单81人,限制高消费119人,司法拘留4人,移送公安拒执罪侦查1人。(石夏碧)

来源: 红网怀化站

作者:石夏碧

编辑:杨伶霞

本文为怀化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h.rednet.cn/content/2020/07/02/7589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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