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江市森林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四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今年8月,洪江市森林公安局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发现:潘某生、陈某、蒋某晖、蒋某松四人在洪江市安江镇原纱厂旁沅江水域,分别使用购买的可视锚鱼设备进行垂钓。该局民警当场将该四人抓获,缴获可视锚鱼设备4副。四人均对各自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洪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江市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规定,四人均属在禁渔期、禁渔区捕捞水产品(鱼类)。经相关部门鉴定,四人分别使用的可视锚鱼设备属禁用的工具。目前,四人均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移送至洪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通讯员 胡国东)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胡国东
编辑:杨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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