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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侗族自治县启动首届“十佳乡村之星”评选活动

为贯彻落实“五溪人才行动计划”,深入推进“通道人才行动计划”,助力本土人才发展,进一步营造尊才、爱才、敬才的社会氛围,经县委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启动开展通道县首届“三个十佳人才”评选活动。

通道侗族自治县首届“十佳名医”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速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优秀人才对提高卫生健康服务水平的带动作用,增强医师职业认同感,营造尊医重卫、重视人才的人才生态,根据《通道县人才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通道十佳名医”评选活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评选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协调,县卫健局负责“十佳名医”评选的具体工作,卫健局医政股承担相关日常工作。

二、评选范围、原则、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注册的一线执业医(中医)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培养一批医德高尚、医技精湛、善于推动医学学科建设发展的高层次医卫人才,并充分发挥他们的引领作用。

2、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择优为根本原则。结合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建设,突出业绩,好中选好、优中拔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三)名额

在全县范围内评选10名有代表性的名医。

1.注重覆盖全县医疗系统各学科专业名医。

2.评选一定比例在群众中口碑好、医术精湛,深受患者喜欢的基层医生和临床一线人员。

3.在本学科专业内具有代表性的名医,有较高学术水平,科研成果。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在职聘用注册执业医师(返聘人员除外);县级医疗机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乡镇卫生院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临床一线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截止2020年11月31日)。

1.政治可靠。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医德高尚。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治学严谨,依法行医,廉洁行医,无侵犯群众利益行为的违纪违规行为。在行医过程中未发生医疗事故及重大医疗纠纷,医德医风零投诉。

3.医技精湛。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能较好地解决本学科领域的疑难复杂问题,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创新能力,熟悉本学科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前沿动态。诊疗技术水平在同行中得到公认,受到患者普遍认可和欢迎。

4.业绩突出。工作业绩突出,年诊治病人量在本单位、本县处于领先水平。主要从学术氛围好、人才结构合理、团队协作精神强、单位重点发展的学科,且在复杂疑难病症救治、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中医药继承发展和妇幼保健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创新能力强、有较高学术造诣的卫生技术人才中选拔。

(二)优先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的省级121创新人才、225工程人才培养对象、省级以上重点专科带头人等。

2.国家、省培育重点学科带头人,省级医学会副主委以上职务、市级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委。

3.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或国家、省、市、县等承担急抢救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卓越。

4.国家卫健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被国家、省、市、县卫健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工作者。

5.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励的医师。

6.获得国务院、省、市、县政府特殊津贴奖项人员,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奖获得者或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7.市级及以上验收合格或在建的医疗卫生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及重点实验室学科带头人。

8.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正规专业期刊刊物发表具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文章3篇及以上(乡镇申报人员不少于2篇)。

9.国家或省级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

(三)不得申报的情形

1.违纪违法行为经相关部门查处的。

2.工作中曾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并负有主要责任的。

3.违反医德医风、职业道德行为被查处的。

4.学术上弄虚作假、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

四、评选程序

(一)提出拟推荐对象。按照属地原则,采取个人申报、单位选拔、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原则上以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推荐,人事关系和执业注册机构不是同一个单位的可以以主要执业机构为推荐单位。

(二)逐级审核推荐。推荐单位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申报对象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进行初步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县卫健局审核。

(三)审核考察。县卫健局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初审合格者通过公众网络投票作为参考,并按照1:1.5的比例提出初步考察人选,并联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建考察组进行考察,及时发布考察预告,考察合格后提出拟支持入选名单后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公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支持人选名单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委人才办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五)表彰。正式人选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授予通道县“十佳名医”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首届“十佳名医”支持周期为3年,3年内每年发放5000元奖励,共计奖励15000元。并通过新闻媒体等进行宣传报道。

五、相关要求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认真审核,真正把医德高、医风好,医术能代表本专业内领先水平的医师推荐出来。

(一)各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评选推荐材料于12月30日前报至县卫健局医政医管股(联 系 人:刘冬果 ,联系电话:8627529,邮箱地址:44891825@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档):

1.通道名医推荐评审表(附件1)一式3份。

2.通道名医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1份。

3.被推荐人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和电子照片。

4.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签章的综合推荐材料(1500字以内)1份,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临床诊疗水平及成就情况。

5.相关材料复印件。相关证书和业绩贡献材料原件包括: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推荐单位须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逐页加盖确认章。

(三)对在评选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责任。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荣誉称号和待遇:

1.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

2.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规范,医德医风造成影响的;

3.不履行名医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5. 其它应取消名医荣誉称号的。

附件:1、通道名医推荐审批表

2、通道名医推荐人选情况汇总

附件.docx

通道侗族自治县首届“十佳名师、名校长”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全县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在全县教育系统内营造爱岗敬业的浓厚氛围,打造尊重人才、重视人才的优良人才生态,根据《通道人才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2020年名师、名校长评选活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评选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协调,县教育局负责“十佳名师、名校长”评选的具体工作,教育局人事股承担相关日常工作。

二、评选名额

2020年评选通道县名师控制在7名(高中及中职3名、初中2名、小学2名),名校长控制在3名(各层级占一定比例)。名师的推荐对象为一线专任教师(含一线任教的学校班子成员),名校长的推荐对象为正职校长。

三、评选条件

(一)推荐条件。各校(园)严格按照附件5《通道县名师、名校长评选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行推荐。

(二)评选指标。各学校根据评选条件自行确定上报人选,按照学校初评排序上报,上报人数不超过全县指标数。

四、推荐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各校(园)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同时通过会议、单位宣传栏等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选。

2.学校推荐。学校将经过初步评选,且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对象,向县教育局推荐,上交花名册和推荐表(附件3、附件4)。

3.审核考察。县教育局对各学校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初审合格者通过公众网络投票作为参考,按1:1.5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联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建考察组进行考察,并征求县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考察合格后将拟支持入选名单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公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表彰名单。审定后,将名单和主要事迹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人选。

5.表彰。正式人选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授予通道县“名师名校长”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首届“十佳名师、名校长”支持周期为3年,3年内每年发放5000元奖励,共计奖励15000元,并通过新闻媒体等进行宣传报道。

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中职)等学段原则上均有推荐,并尽量兼顾学科。对同时具备正高级职称和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各校(园)推荐时,必须保证质量,应从师德师风、教书育人、教学科研等各方面进行考察,选出最优秀、最合适的人选,宁缺毋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报送材料清单

1.评选推荐工作总结1份。简要总结评选过程、推荐结果、公示等情况。

2.《通道县名师(名校长)推荐对象汇总表》1份(见附件3),以校(园)为单位报送。

3.个人材料。包括:①《通道县名师、名校长审批表》3份;②个人事迹材料5份(含标点符号,不得超过1500字);③申报名师人员须提交课堂教学实录课(不超过45分钟)视频U盘1份,申报名校长须提交学校管理经验文字材料(2000-3000字)1份;④装订成册的评选材料1份(佐证材料复印件按打分细则顺序装订,加盖单位、教育局相关股室公章)。个人参评材料只能装在一个档案袋。

《通道县名师名校长审批表》、个人事迹材料、《通道县名师(名校长)推荐对象汇总表》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余材料均报送纸质版。

(二)职责分工

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全县的名师名校长的推荐汇总工作;县教育局计财股负责落实此次评选工作所需的经费;县教育局监察室负责审核推荐人员有无违反党纪政纪情况;县委组织部人才室、县人社局专技股参与指导有关工作。

(三)联系方式

县教育局联系人:杨进春 联系电话:17774569699

附件:1.2020年通道县名师评选指标体系

2.2020年通道县名校长评选指标体系

3.通道县名师(名校长)推荐对象汇总表

4.通道县名师、名校长审批表

5.通道县名师、名校长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通道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0年11月2日

附件.docx

通道侗族自治县首届“十佳乡村之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通道人才行动计划》,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激励表彰在脱贫攻坚一线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更好的弘扬创新创业精神,着力引导优秀乡土人才、基层专技人才立足通道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扎根基层助力乡村振兴,决定在全县开展“十佳乡村之星”评选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评选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协调,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十佳乡村之星”评选的具体工作、承担相关日常工作。

二、评选对象

本次“十佳乡村之星”评选主要分为以下三类优秀乡土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基层农业科技人才、农业企业科技人才。评选过程中应多方面、多角度考虑,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真正把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发挥突出作用的优秀乡土人才评选出来。

1、“新型职业农民”应是以农业为职业,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在本县内从事农业种养殖生产、加工、储运、营销和管理于一体,且能带动周边农民致富的创新创业优秀农民。

2、“优秀农业科技人才”评选对象为在涉农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3、“优秀农业企业科技人才”评选对象为在本县范围内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从事科技推广与运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科技人才。

三、评选及推荐名额

1、评选名额:“新型职业农民” 评选6名、“优秀农业科技人才”和“优秀农业企业科技人才”分别评选2名。

2、推荐名额:每类评选对象每个乡镇推荐1人,相关县直单位股室(中心)推荐“优秀农业科技人才”1人。

四、推选条件

1、新型职业农民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献身农业,遵纪守法,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科学发展理念,积极寻找创业门径,创业项目符合当前经济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要求。从事行业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方向,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信誉度。

(3)在种植方面:水稻集中连片种植面积200亩以上,水果与中药材集中连片种植面积达200亩以上,茶叶与油茶集中连片种植面积达200亩以上;养殖方面:养殖要有规模,生猪200头以上、肉牛100头以上、养鱼100亩以上、养羊100只以上、其他养殖2千羽以上;农产品加工税收达50万元以上、休闲农业产值300万元以上和农业电子商务销售量达500万元以上且在该领域从业3年以上。

(4)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

2、优秀农业科技人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献身农业,遵纪守法,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动诠释为民、务实、清廉的本质要求,能够体现当代农业人的崇高品质和优良作风。

(2)热爱农业科技,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勤奋吃苦,致力于我县农业科技发展,积极主动地投身于农业科技研发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的事业中。

(3)具有高级技术称职,3年内获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论文奖,且3年内必有2年以上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

(4)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

3、优秀农业企业科技人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献身农业,遵纪守法,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在企业从事农业科技研究、工程设计、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满3年的聘用(非兼职临聘)人员,热爱岗位,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3)获得县级以上乡土人才荣誉称号或农产品牌创建获得著名商品及专利的企业管理人才。

(4)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

4、下列情形不得申报

(1)违纪违规经相关部门查处的。

(2)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的。

(3)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4)学术上弄虚作假,抄袭论文的。

五、推荐评选方式及程序

1.宣传发动:通过手机客户端、门户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逐级动员,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人才参加评选。

2、组织申报:通过分层发动,逐级推荐和自检、他荐相结合的方式有各单位按分配的名额确定本单位候选人并呈报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

3、组织审查评选:由县农业农村局对各单位呈报的候选人资格及事迹材料进行审查,初审合格者通过公众网络投票作为参考经专家评选、组织考察、组委会审核,以1:1.5的比例确定“十佳乡村之星”候选人名单,联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建考察组进行考察,并征求县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考察合格后将拟支持入选名单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审批公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表彰名单。审定后,将名单和主要事迹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人选(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及公示期间,如有人员取消资格,组委会依票决名次递补)。

5、表彰宣传:对评选为:“优秀新型职业农民”“优秀农业科技人才”“优秀农业企业科技人才”的人员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首届“十佳乡村之星”支持周期为3年,3年内每年发放5000元奖励,共计奖励15000元。并通过文件、网络和召开表彰大会等方式对三类优秀人才予以表彰宣传。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及相关县直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大力营造关心支持创新业、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的浓厚氛围,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2、开展争创活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深入挖掘,切实做好优秀新型职业农民、优秀农业科技人才和优秀农业企业科技人才的发现、培育和推荐工作。认真审核并负责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按时报送材料。各单位推荐的优秀人才名单,在12月30日之前以纸质和电子档两种形式将推荐材料上报“十佳乡村之星”评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310室)。(1)候选人推荐评审表(一式三份);(2)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一式两份);(3)2寸彩色免冠照3张(含电子版);(4)意见征求表;(5)身份证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重要奖项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荣誉称号和待遇:

1.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

2.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不履行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5. 其它应取消其荣誉称号的。

联系人:吴朝先 联系电话:18674587271 邮箱: 761162610

附件:1、“优秀新型职业农民”推荐评审表

2、“优秀农业科技人才”推荐评审表

3、“优秀农业企业科技人才”推荐评审表

4、2020年度通道县“十佳乡村之星”部门意见征求表

附件.docx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通道县委人才领导工作小组

编辑:杨伶霞

本文为怀化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h.rednet.cn/content/2020/12/21/87399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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