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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里的暖意——辰溪县人民检察院推进司法救助解民忧见闻

红网时刻通讯员 严贵林 郑芬 怀化报道

望着儿子女儿日益开朗的笑容,一向内敛的农家汉子刘某不禁红了眼眶,压在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刘某是辰溪县安坪镇迎龙村村民,自妻子向某在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被害后,刘某一人外出打工养育两个孩子,微薄的收入负担不起孩子的日常开支。

得知他的情况,辰溪县人民检察院与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给他送去4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同时辰溪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奔赴刘某两个孩子在读学校,与学校领导、老师及班干部共同组成“爱心小组”,通过赠送物资、倾心交谈等方式开展帮助。

“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检察院的关怀,这笔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刘某感慨地说。

寒冬虽冷,但司法救助犹如冬日里的暖阳,温暖了人心,传递了力量,看到了希望。

人文关怀直达人心

——不仅在硬件上完善更新,更要延伸办案服务,用人性化办案彰显法律温情

“更方便了,更快捷了。”12月30日下午,正在辰溪县人民检察院服务大厅办理事务的群众向某高兴地说:“以前去检察院办事,程序比较繁琐,现在服务中心可以一站式办理,非常方便快捷。”

“我们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和网络平台建设共同推进,主要是为了方便申请人,体现司法便民。”辰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中敏说:“过去,在司法便民方面,我们一直把眼光盯在控告申诉等信访工作上,对于畅通老百姓诉求渠道考虑较少。近几年我们健全完善信访接待大厅、检察长接待室、集体接待室、远程视频接待室、律师接待室等,为来访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不仅真正为当事人办实事,更要为当事人服务好,让人文关怀贯穿到每一个环节。”

“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但是一些申诉案件,因诉讼程序复杂,诉讼时间拉得过长,权利主张不能及时回应,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对此,辰溪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错必纠,以事实明情理。

2018年,该院受理一起刑事申诉案件,申诉人孙某某的儿子被人打成重伤,其不服辰溪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因证据不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曾赴上级检察院上访,是一起省市两级检察院重点关注的涉检信访案件。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给其一个合理的解释,办案人员仔细核查、慎重结案,向侦查机关发出反向审视报告直指办案瑕疵,在案件作出维持原不起诉的处理决定后,办案人员释疑解惑、释法说理。最后,申诉人孙某某和其律师均对复查结果表示理解和信服,并接受办案人员的建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从而走上正规的诉讼程序。

“审查这件案件,我们了解到申诉人上访是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如果我们不重视、不主动、不热心,就是对人民群众不负责,所以我们延伸办案服务,把人文关怀直接送到当事人手中,这样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该院分管副检察长易朝阳说。

打造司法暖心工程

——构筑“司法救助+社会化救助”的“多元共助”模式,为贫困群众撑起一片天

“谢谢大家,娃娃终于不用受苦了。”近日,被救助人盛某某的爷爷从检察干警手中接过28000元救助金时,流下了眼泪。

2019年,辰溪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刑事案件,经调查核实,被害人盛某某系未成年人,其母亲智力障碍,爷爷年事已高,还有年仅两岁的弟弟,家庭条件十分困难。

对此,该院第一时间为盛某某申请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8000元,衔接法律援助律师为盛某某依法维权,联络村镇两级将盛家作为重点帮扶对象,优先为其拨付临时救助金,并将其纳入低保兜底范围;联合县义工协会组建关爱小组,通过定期走访、发放慰问金、心理疏导等方式关心关怀盛某某。在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盛某某走出家门立志学艺,历经苦难的一家人终于摆脱苦难,走向新生活。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服务好群众,2018年以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中敏联系控申室,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与民生幸福联系起来,把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化解矛盾纠纷作为价值取向融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进和谐社会发展的实践中。

通过构筑“司法救助+社会化救助”的“多元共助”模式,把党和国家关爱及时送给困难群众,让群众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在12309中心设立情绪疏导室,由两名干警组成心理疏导小组,为救助申请人进行心理疏导。针对未成年人应变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较弱的特点,积极与该县教育部门、团委建立共同救助机制,给予特殊呵护、优先心理疏导。

2018年,李某的大儿子因车祸丧生,肇事者是一名贫困户,李某未获分文赔偿。车祸事件后,李某的妻子也与其离婚,遭遇丧子婚变的打击,李某丧失了生活信心。了解情况后,辰溪县人民检察院以最快的速度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当月便把10000元救助金发放到李某手中,并联合当地镇政府为其找到了合适的工作,该院情绪疏导小组定期回访,引导其释放情绪、缓解痛苦,重树生活的信心。

“我们县检察院开展的司法救助,帮我解决了燃眉之急,渡过难关,更让我积极地面对生活,感恩生活。”目前已在新的岗位上工作的李某某深情地说。

近三年来,辰溪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14件,发放救助金额17.5万元,其中李某某司法救助案入选为湖南省检察系统在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进行报道的唯一一件司法救助案,盛某某司法救助案成功入选“五佳国家司法救助事例”。

联合救助彰显温度

——寒冬送暖,让基层干部感受检察关怀

“感谢你们,是检察机关让我们基层干部感受到组织的温暖,今后我将更加努力工作。”日前,辰溪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驱车来到该县小龙门乡小龙门村村支书谢某某的家,送去了10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谢某某从检察官手中接过钱后,一边激动地拭着眼泪,一边不住地道谢。

2019年,村支书谢某某在处理村民杨某的农田被雨水冲毁一事中,引起杨某不满,杨某携带刀闯入谢某某家中,将谢某某夫妻二人砍成重伤,谢某某一家为此花费17余万元,刑事案件医疗费用医保不能报销,杨某又无钱赔偿,谢某某夫妻二人重伤后失去劳动能力,家庭陷入困境。

案发后,辰溪县委、政府对该案高度重视,县政法机关对杨某依法从快从严予以打击,谢某某医疗费由乡政府等多方筹集解决了部分资金,但医疗费缺口仍然很大。在得知检察机关还有救助渠道后,谢某某夫妻便向辰溪县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司法救助申请。立案后,基于本案所需救助金额大,辰溪检察院立即上报至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启动了省、市、县三级检察院的司法救助,在走访核实确认谢某某的情况后,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联合启动司法救助工作,为谢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

刑事伤害无情,法律却有温度。此次联合救助精准、及时、高效,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让谢某某家庭重燃了对生活的希望,让基层干部切实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传递法治温情的生动体现。

近年来,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中,辰溪县人民检察院切实转变司法理念,通过构建跨地域、跨部门、跨系统的协调沟通机制,将解决现实问题与情绪化解疏导相结合、法律援助和诉讼救济相配套、司法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有序衔接,进一步提升司法救助工作的精度、准度和广度,以实际行动纾解群众急难,传递检察温度,彰显检察担当。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严贵林 郑芬

编辑:张金东

本文为怀化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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