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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这是一封来自溆浦检察院的建议书

红网时刻4月14日讯(通讯员  禹超群  夏丽萍)近日,有消费者举报称,湖南省溆浦县黄茅园镇某购物广场销售过期特制红果开胃红酒,为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食品消费安全,切实履行好公益诉讼职责,溆浦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对此情况进行核查。

经查,该批次特制红果开胃红酒生产日期为2017年1月9日,保质期3年,已于2020年2月9日超过保质期。

针对销售过期食品侵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溆浦县检察院将该案件立为公益诉讼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后,于4月13日,向具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对该购物广场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没收违法所得,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对辖区内食品销售场所的食品进行安全排查,保障辖区内的食品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维护食品药品安全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法律监督职能之一,溆浦县检察院将积极履职,为食品安全筑牢一道坚实的防线。

【检察官教你维权小妙招】消费者进行消费时,应首先查看食品的外包装,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是否清晰。万一买到过期食品,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进行维权。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禹超群 夏丽萍

编辑:刘顿

本文为怀化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h.rednet.cn/content/2021/04/14/9186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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