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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

为扎实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确保顽瘴痼疾整治取得实效,6月16日,洪江市人民检察院召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政策宣讲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正湘作政策宣讲,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杨正湘检察长详细解读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主要内容、适用范围、出台背景、重要意义,讲透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和相关责任。同时,结合生动具体的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再次为检察干警敲响警钟,并对全院干警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提出要求。

杨正湘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具体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领导干部要带头如实填报有关事项,牢固树立红线意识,筑牢法律底线;三要坚决抵制插手干预案件处理的行为,通过12309、依法申诉等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氛围。(通讯员 邓建霞梁叶茹)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邓建霞 梁叶茹

编辑:彭渊林

本文为怀化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h.rednet.cn/content/2021/06/18/9565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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