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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抖音“撒渔网”求涨粉,检察官督促增殖放流发抖音悔过

辰溪县蒋某为追求自己抖音的粉丝量,用抄网在沅江支流捕捞虾米,殊不知自己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还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021年3月16日上午至17日清晨期间,蒋某为了拍摄抖音短视频增加自己抖音号的粉丝量,先后两次在辰溪县沅江支流罗依溪溪口新村河段,使用自制抄网从溪流中捕捞水产品,同时将捕捞过程拍摄成短视频上传至抖音平台。蒋某所用的捕捞工具为抄网,网目小于长江干流准用渔具抄网最小网目尺寸标准(标准为2厘米),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所用渔法为禁止类捕捞工具作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的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工具及方法,且捕捞时间处于我县规定的禁渔期。蒋某其行为不仅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且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蒋某的行为不仅被刑事立案,且被辰溪检察院以其非法捕捞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破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考虑到蒋某的行为情节及认罪悔过态度,12月17日在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及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督促监督下,在非法捕捞河段蒋某采取增殖放流鱼苗的方式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以弥补自己的过错。同时全程录像让其用发抖音的发式宣传法律法规,使其粉丝看到这个视频学法警示,从而重视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魏雯)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魏雯

编辑:刘顿

本文为怀化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h.rednet.cn/content/2021/12/18/106314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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