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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开展“乡村之星”评选 助力乡村振兴

“这个政策好呀,有利于促进我们本土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为乡村振兴注入人才活力。”洪江市大崇乡的邱俊豪在收到《关于开展洪江市“乡村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如是说。目前,洪江市“乡村之星”评选活动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

开展“乡村之星”评选,是该市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为做好评选工作,该市同步出台《洪江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评选范围和条件、选拔方法和程序、待遇和政策扶持。

“乡村之星”主要是指在现代农业、农村电商、乡村旅游、教育医疗、非遗传承、能工巧匠等领域,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或一技之长,道德品质高尚,社会担当意识强,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示范带动强,并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此次评选活动选拔范围为是在该市农业农村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农民、社会服务型人才和技能带动型人才。

据了解,该市“乡村之星”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考察公示、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由各乡镇推荐1-3名人选,每个类型限报1名,从所有推荐名额里面最终评选10-20名“乡村之星”。对评选为“乡村之星”的人员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文件、媒体和召开表彰大会等方式予以表彰宣传。同时,建立“乡村之星”档案,进行跟踪管理服务2年,对“乡村之星”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评估,管理期内评估结果为合格以上的人员每人每年享受人才津贴5000元,管理期满后自动退出,纳入洪江市乡土人才库,不再参与之后的“乡村之星”评选。其次,对评选中出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尚在处分期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其它应取消其荣誉称号的情形之一,取消“乡村之星”资格,同时停止相应待遇。

目前,该市“乡村之星”评选活动进入组织审查阶段,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表示: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乡村人才示范带动作用,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促进乡村振兴,将每年举办一次“乡村之星”评选活动,增添乡村振兴发展新动能,积极做好“乡村人才”的大文章。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段承姣 邓娅萍

编辑:刘顿

本文为怀化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h.rednet.cn/content/2021/12/20/106358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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