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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智慧屋场”促和谐 乡村治理有新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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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怀化3月23日讯(通讯员田甜 米慧 瞿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3月17日,笔者来到湖南省沅陵县马底驿乡牧马溪村,“老舒调解工作室”门前醒目的宣传标语映入眼帘。宽阔整洁的法治屋场,简洁温馨的个人调解室,呈现农村依法治理新貌。这是沅陵县积极打造“智慧屋场”,成立的首批组级个人人民调解工作室,是推动“小事不出村”向“小事不出组”转变,标志着该县在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实现高质量调解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去年以来,为增强基层群众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治观念,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沅陵县司法局紧紧围绕该县建设“乡村振兴样板区”“社会治理试验区”的目标任务,以打造一批集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纠纷调处多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屋场”为着力点,“智慧人调”“智慧普法”“智慧法律服务”应运而生,从开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调解矛盾纠纷延伸至乡村治理和农村发展的各方面,形成了“群众自治、智慧赋能”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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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人调”,彻底打通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

首批组级调解员由调解功底扎实、社会威望较高、群众信赖有亲和力的老教师、老村干担任,负责日常排查和调解组上的矛盾纠纷工作,坚持溯源治理,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化解。

沅陵县司法局积极引入智慧化、信息化的科技支撑手段,将“湖南人民调解”APP运用到组级,用APP扫一扫当事人身份证就可以自动识别填满申请表中申请人的信息;使用语音识别文字就可以自动生成调查记录和调解记录;使用照片识别调解内容就可以直接生成调解协议书;排查纠纷可以定位到户等等智能化操作的运用直接实现了排查和调解纠纷的全程网办。

同时,借助微信群、网格员群搭建了司法所、村居人民调委会、组级个人调解工作室三级联动协作的网上平台,三级信息共享,实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对于群众的矛盾纠纷调解申请,立即响应,提供了近在身边的调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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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普法”,切实增强基层群众法治获得感

致力于打造一批特色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和培养一批“法治带头人”,以点带面,口口相传,逐步提升村民法律意识。

建设村级特色法治文化小广场、小游园、小长廊,将法治元素融入乡村公共文化生活,全面展示农村法治新风貌。

利用农村“村村响”广播,每周二、周四、周六播放《普法进农家》普法节目,截至目前已播放《老人帮子女带孩子,必要带孙费应由父母承担》《义务帮工受伤,被帮者需担责》《子女拒绝赡养老人,分配遗产可不分或少分》《拿起法律武器,向家暴说不》共4期普法节目,受到广大村民的一致好评。

打造互联网普法“微阵地”,创建村组普法微信群,定期推送普法知识。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利用如法网手机App客户终端,采取线上统一学习考试和线下自主学习的方式,在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或法治带头人。创建乡贤普法新模式,依托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鼓励本村组德高望重的长者、热心公益的有识之士和退休闲居的干部加入到农村普法志愿者队伍中,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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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公共法律服务”,真正把法律服务送进百姓家

优化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持续推进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资源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行“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的“三办”工作方法,实行涉农法律服务事项“随到随办、优先办理、特事特办”,提供“一站式”服务,对行动不便或有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办理业务的农民群众,主动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实现服务零距离,切实满足农民群众的特殊需求。

设立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乡村振兴专席,为群众提供24小时不下线的法律咨询服务。在村级设置公共法律服务点,依托服务点播放公益广告、悬挂标语标牌海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的主要内容、平台的主要功能、获取服务的主要途径,将公共法律服务知识传播到千家万户、田间地头,让乡村群众了解、掌握获取服务的方法途径,指导、帮助乡村群众预防法律风险、解决法律问题。

定期开展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宣传业务知识、发放办证(案)指南、现场解答咨询、公布典型案例,向群众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常识,增强乡村群众法治观念。升级“互联网十公共法律服务”模式,融合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打通服务渠道,形成服务闭环,让乡村群众共享全省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强调研、对接需求,开发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小程序,在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开辟“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栏,设立“乡村振兴”服务通道,完善主动服务机制,引导、支持各类法律服务机构通过提供巡回服务、远程服务、蹲点服务等方式,为乡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精准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设立涉农“绿色通道”,积极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留守儿童及生活困难群众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研究制订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相衔接操作办法,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引导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减免缓费用,为贫困农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将公证服务向基层延伸,积极做好包括农村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权转让、农产品购销合同,租赁、农村金融信贷等经济公证事项和赡养、遗嘱、继承等方面的民事公证事项。

据悉,沅陵县首批将建成“智慧屋场”100个,并逐步在全县范围内复制推广。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田甜 米慧 瞿云

编辑:何峰

本文为怀化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h.rednet.cn/content/2022/03/23/11041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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